1.大學教授為留學生的親屬做擔保時:邀請人持“留學”在留資格在日居住,由所在學校的常任教授或準教授作身元保證人時,該教授或準教授在提交身元保證書及在職證明書后,住民票及有關收入的證明材料可免予提交。
2.日領通知,外國人做身元保證人時,擔保人提供的在留卡,必須要3年的停留期才能做擔保人,請知悉。
3.福建頒發的護照并且在福建生活居住的暫不受理。
4.日本所有類別被拒簽,都必須半年之后才可再申請。
5.日本領館通知,現起,不能提供廣東省有效居住證的申請人,需提供派出所/公安局開立的居住證明原件(3個月有效,可先在居委會開具居住證明,然后由派出所蓋章)受理或提供社保局開立的近一年社保證明原件,不再受理廣東省居住證回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