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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近日表示,將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國家級名錄的退出制度,定期組織評估檢查,對不再符合國家級名錄標準的將予以除名,并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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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國家級名錄的退出制度,勢在必行。非遺領域目前仍部分存在著重申報、輕保護的現象。比如,只看重入選名錄的社會影響,而忽視后續保護措施的落實。評選時投入重金、不遺余力,一旦入選,便以為萬事大吉,將最重要的后續保護扔在一邊。又比如,片面地把非遺項目視作經濟資源進行開發利用,忽視按照科學規律進行傳承。過度的商業考量弱化甚至異化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可替代的文化內涵,最終導致其走樣,甚至失去傳承,扭曲了更好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良好初衷。而非遺的“終身制”,則可能加劇這部分負面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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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遺作為種種獨特文化的集合,大多隨著時移世易瀕臨絕境,已經不起多少背離保護初衷的折騰。因此,建立國家級名錄退出制度,重新明確保護非遺的初衷,確已刻不容緩。??? 退出制度的形成,將為盲目、片面的非遺申報熱降溫,引導這些地方將工作重點從申報轉移到保護;同時,通過退出制度的倒逼,讓入選國家級名錄成為各地更好地保護非遺的有效契機與強勁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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